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纷纷慷慨解囊,积极助力我市抗击新冠疫情。鞍山市红十字会作为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积极履行筹集款物支援疫情防控职责,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捐赠工作指引意见,将社会各界非定向(非定向,系未指定具体受益方)疫情防控捐款全部划拨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统筹用于全市疫情防控。
截止2023年12月,共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划拨疫情防控非定向捐款496.887722万元。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已于2023年调整为“乙类乙管”,该项捐款无新增收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将结余的31.568568万元疫情防控捐款返还市红十字会。
为提高爱心捐款的使用效率,使结余资金更好发挥作用,我会拟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公众非定向捐款使用结余资金全部调整为“鞍山春节送温暖”项目资金,用于后疫情时代困境群众的人道救助工作。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公众非定向捐款绝大部分来自网络捐款,无法全面征求意见且无书面捐赠协议,经我会党组会议研究,现通过我会官网将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公众非定向捐款使用结余资金的用途一事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5日。
对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社会公众非定向捐款使用结余资金的用途一事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向鞍山市红十字会综合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信函以寄出日期邮戳为准。
感谢社会各界对鞍山市红十字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竭力为广大爱心企业和人士做好服务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联 系 人:曲璐
联系电话:0412-2516177
联系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湖南街32-18号鞍山市红十字会
电子邮箱:ashsz-5@163.com
鞍山市红十字会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