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9-08-12 信息来源:

 

 

 

鞍山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鞍山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    鞍山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标志使用办法》,指导全市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工作。

(二)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主义法;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三)开展备灾救灾工作。依法组织社会捐助,经省红十字会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并通过总会向国际红十字组织发出救援呼吁,接受国际援助并监督其使用;管理备灾款物及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中参与组织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工作。

(四)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和特殊行业救护培训;负责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的宣传、动员、组织及血样采集工作;负责人体器官移植、遗体捐献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参与和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五)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六)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协助政府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七)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的友好合作与交流;负责与台湾红十字组织的交流及查人转信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委托交办事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鞍山市红十字会无下属二级单位,故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只是本单位的决算。

 

第二部分 鞍山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鞍山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鞍山市红十字会纳入部门决算总收入176.65万元,同比减少28.07万元,下降13.71%;总支出107.74万元,同比减少22.08万元,下降17%;年末结转结余68.09万元。

(一)收入总计176.6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2.4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万元(社会社彩票公益金收入)。

2.其他收入0.74万元,主要是会费等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73.50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等。

(二)支出总计107.7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2.8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29万元。

2.项目支出34.89万元,主要包括宣传培训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68.90万元

主要是会费、救护培训费、社会福利彩票基金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