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30 信息来源:

鞍山市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鞍山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分单位) 

三、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四、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五、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功能科目) 

六、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按功能科目) 

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九、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一、2018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表 

十二、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三、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18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分单位)

十九、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二十、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标志使用办法》,指导全市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工作。

2、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主义法;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3、开展备灾救灾工作。依法组织社会捐助,经省红十字会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并通过总会向国际红十字组织发出救援呼吁,接受国际援助并监督其使用;管理备灾款物及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中参与组织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工作。

4、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和特殊行业救护培训;负责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的宣传、动员、组织及血样采集工作;负责人体器官移植、遗体捐献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参与和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5、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6、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协助政府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7、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的友好合作与交流;负责与台湾红十字组织的交流及查人转信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委托交办事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鞍山市红十字会无下属二级单位,故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只是本单位的预算。

第二部分 鞍山市会十字会部门预算公开表 

鞍山市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点击超链接) 

第三部分 鞍山市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鞍山市红十字会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鞍山市红十字会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是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非税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鞍山市红十字会2018年收支总预算92.45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鞍山市红十字会部门收入预算92.45万元,比上年增加-176.75万元,增长-65.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45万元,同比增加-127.85万元,增长-60.25%;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8万元,同比增加-49万元,增-85.96%。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财政部门压缩经费预算收入。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鞍山市红十字会部门预算总支出92.45万元,同比增加支出-176.75万元,增长-65.6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75万元,增长-10.03%;项目支出增加-168万元,增长-92.31%。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财政部门压缩经费及项目预算支出。

    二、关于鞍山市红十字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鞍山市红十字会及所属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2.45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4.4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8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6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4.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项目支出14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鞍山市红十字会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4.45万元,比上年增加-127.85万元,增长-60.25%。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财政部门压缩经费预算收入。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鞍山市红十字会财政拨款支出92.45万元,同比增加支出-176.75万元,增长-65.6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75万元,增长-10.03%;项目支出增加-168万元,增长-92.31%。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财政部门压缩经费及项目预算支出。

    三、关于鞍山市红十字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鞍山市红十字会及所属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

    人员经费64.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4.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鞍山市红十字会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国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7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2.3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2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市鞍山市红十字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4.08万元。